教師新聘
教師新聘專區
【依據辦法、參考資料】
2.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智慧健康照護跨領域學院教師聘任及升等細則
【作業時程】
各級會議 | 工作項目 | 第一學期完成日期 | 第二學期完成日期 |
系級教評會 | 完成公開甄選及初審,提交院教評會 | 04月30日 | 10月31日 |
院級教評會 | 完成複審,提交校教評會 | 06月10日 | 12月10日 |
校級教評會 | 簽報校長核聘 | 06月30日 | 12月31日 |
起聘日 | 08月01日 | 02月01日 |
【徵聘教師規定】
- 因應「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公布,要求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新進教師)必須具備一定的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 以現有對業界實務工作經驗的規範,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敬請在新聘教師遴選審查時,依規定辦理。
- 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
【外審注意事項】
1.新聘教師無論有無教師證書,著作一律送外審。
2.無教師證書:
- 文憑送審:學院辦理一次著作(論文)外審(五位)。
- 著作送審:學院辦理一次著作(論文)外審(五位),通過後送學校人事室二次外審(五位)。
3.有教師證書:學院辦理一次外審(五位)。
【表單下載】